德国政府公报显示,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德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柱。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设施安装近年来持续增长。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仅占德国电力消费的17%,如今这一比例已增至33%。按照计划,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将在2025年增至40%至45%。德国的可再生能够如此迅速的发展,得益于德国政府优秀的政策设计。
德国在2017年4月30日实现了本国新能源消纳的新纪录,根据Agora Energiewende的数据,在这个周日,德国本土超过三分之二的能源供应通过新能源实现。在下午一点至三点之间达到了峰值,55.2GW的新能源,占比达到了供能的85%,创造了德国新能源消纳历史的新高。
按照德国最初的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补贴机制,电网运营商必须优先并以较高的指定价格收购利用可再生能源所发绿色电力,并将多出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一做法在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也推高了电价。
在这种激励方案下,激励的效果仅在于促进装机容量的扩大,而没有考虑以需求为导向。此外电网运营商只负责销售新能源,使得市场资源并不能得到最优的配置,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也没有得到足够的应用。加之政策调控相比于市场具有更大的滞后效应,德国必须要频繁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来匹配德国新能源的发展。另一个问题在于,终端用户必须支付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普通民众对于发展可再生的支持度也逐年降低。
德国在2014年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大修订,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2.0。主要内容有:
•对各类可再生能源严格限定年度新增规模
•成本分摊既要保护本国工业竞争力又要体现公平
•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即溢价补贴机制
Ø2014年8月1日起500kW以上新建设备必须采用溢价补贴机制
Ø2016年1月1日起100kW以上新建设备必须采用溢价补贴机制
Ø2017年起,将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
溢价补贴机制的设计特点是,新能源按照电力市场规则与其他电源无差别竞价上网,同时承担类似于常规电源的电力系统平衡义务,同时,政府为上网新能源提供溢价补贴,新能源上网电价水平为“溢价补贴+电力市场价格”。这种机制的设计,一方面有利于新能源利用其低边际成本的价格优势实现优先消纳;另一方面,由于电力市场零电价和负电价的引入,电力市场供需平衡信息能够及时传导,也避免了新能源的过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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