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废旧动力电池的残值价格评估仍缺乏统一标准,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能否实现有效监管,也将成为《暂行办法》实施的难点。
五年报废期来临
自201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爆发式增长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79.4万辆,销量为77.7万辆。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53万辆,已占全球市场保有量50%以上。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8年,这意味着前期投入市场的新能源电池已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2018-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到35万吨的规模。
按照规划,中国推广新能源汽车分三步走,目前已完成两阶段:2009-2012年为第一阶段,推广量为2.7万辆;2013-2015年为第二阶段,推广量为42.3万辆;2016-2020年为第三阶段,按照规划,2020年底要实现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500万辆。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表示,截至2015年底,国内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就接近45万辆,这意味着从今明两年开始,动力电池将进入大规模的报废期。
废旧动力电池不仅存在造成重金属污染的可能,电解质也有很强的腐蚀性和毒性,容易产生有毒的化学气体,危害人体健康,而国内一直没有完整的体系来疏导从汽车制造商到电池回收商的运转流程,也让新能源汽车在污染问题上一直存在争执。
为此,工信部联合科技部、环保部、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质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暂行办法》,旨在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鼓励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汽车生产企业应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并在汽车用户手册中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回收利用“钱景”可期
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专家顾问颜景辉看来,《暂行办法》的实行,让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规范更加完善,将使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良性发展。由于新能源汽车和电池紧密相连,《暂行办法》未来将对新能源二手车产生很大的影响。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新能源二手车市场上,正是由于老旧车电池的衰减,让新能源二手车的残值不如同车龄的传统燃油车。同时,在购买新能源二手车后,更换新能源动力电池也将支出很大的费用。
《暂行办法》规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据悉,从新能源汽车上退役的动力电池,能量残余仍在70%以上,经挑选、测试等环节之后,可进一步应用在储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用电、低速电动车等诸多领域,体现出巨大的再利用价值。之后再进一步报废,从废旧电池中提取钴、镍、锰、锂、铁和铝等金属,有预测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2018年可达50亿元的规模,2020年将突破100亿元,到2023年达到250亿元。
对此,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我国不断完善相关体系。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提出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废旧回收网络。此后,国家标准委又发布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等标准,使动力电池回收向前迈进一大步。
同时,《暂行办法》规定,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建立统一的溯源信息系统,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多家电池企业已开始探索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的模式。骆驼股份、比亚迪、宁德时代、华友钴业、国轩高科、中航锂电等锂电材料企业和电池生产企业,均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展开了布局。
颜景辉表示,随着动力电池的标准统一,梯次利用回收的规范,废旧动力电池的价格也将有所回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帮助新能源汽车提高一定的二手残值。
产业链闭环成关键
《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将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崔东树表示,《暂行办法》实施能否形成动力电池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管,才是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的关键。
现实的情况是,2015年国内报废动力电池累计为2万-4万吨,对应的电池回收率仅为2%,因此退役电池的回收与处理再利用已成为行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在多重动力驱动下,2017年以来,多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始布局电池回收利用领域。从目前情况看,基本形成锂电材料系、动力电池系、第三方机构三足鼎立的雏形。
今年初,中国铁塔公司、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沃特玛、国轩高科、桑顿新能源等16家企业已签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伙伴协议,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共谋发展。
北汽新能源也联合各方缔结“卫蓝生态联盟”,实施“擎天柱计划”,通过换电和电池再利用技术,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换电站、光伏发电进行融合。
颜景辉表示,从生产企业角度看,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式布局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有助于缓解上游材料涨价和下游整车企业压价等压力。而多方合作,针对不同工况进行应用,不仅可以降低运营风险,同时也让整条产业链形成闭环。(记者 蓝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