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监管政策强化飞灰监管的建议。
建议写道,“垃圾围城”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环境问题,清华大学环境学教授刘建国曾表示“控制生活垃圾焚烧‘最后一公里’污染的重点应该转向飞灰处理,否则将为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据统计,2015年全国垃圾焚烧量为6811万吨,飞灰产生量已高达395万吨,占到全国危废产生量的1/10。但是,经调研了解安徽、江苏、浙江91座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置相关情况,发现80%的垃圾焚烧厂都分别存在飞灰处置场所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混合填埋、没有袋装、没有危险废物标签等问题,环保部门对于飞灰处置的监管存在缺失,缺少监督性检测,约有1/5地方环保局误认为飞灰已经进行了“豁免”,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方燕建议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了解飞灰处置现状及问题,对现有飞灰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优化及完善并尽快出台基于环境健康安全的飞灰处理政策、标准。具体包括:
一是环保部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垃圾焚烧飞灰专项调查。
二是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飞灰的监管工作。
三是环保部牵头组织修改《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四是环保部牵头组织修改《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五是环保部尽快出台基于环境健康安全的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处置政策。
六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七是建立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激励/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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