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绿水青山,享受蓝天白云,此为民之所愿。
2017年,黑龙江省顺应民愿,提出以打造“金山银山”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红线,推进“多规合一”,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开展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松花江干流鱼类种丰量增
黑龙江省委书记、总河长张庆伟在巡查松花江哈尔滨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时强调,要突出解决好江河湖泊管护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全省水域治理和水环境改善,像爱护眼睛、保护生命一样对待每一条江河、每一片湖泊,确保龙江生态美。
生态环保部门采取在工业集聚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积极开展农业污染防治及划定畜禽禁养区等手段,经过多年治理,松花江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大部分江段水生生物物种不断增多,野生鱼体污染物残留较低并符合标准,松花江干流呈现了鱼种丰、鱼量增的局面,实现了“鱼能活、鱼能生、鱼能吃”的目标。长期受水污染困扰的松花江支流阿什河水质明显改观,肇兰新河水质持续好转。
2017年,全省共有国控、省控监测断面133个,分别位于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的43条河流和15个湖库上。国控、省控河流107个监测断面,有79个断面达到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26个湖库监测点位中有16个点位达到其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根据初步考核结果,黑龙江省水环境质量、水污染总量两项考核目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其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66.1%,劣Ⅴ类水体1.6%。同2015年相比,水污染物总量化学需氧量下降了3.51%,氨氮下降了5.44%。
多措并举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7年年初,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权,赋予公安、住建、农业等多部门具体监管职责,确定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权,增加了有效惩治排污企业逃避监管、不依法公开排污信息、不执行停工停产决定等“老赖”式违法行为的法律手段,增加了超标双罚制、按日计罚的适用情形和司法执行协助等强有力的规定。
黑龙江省主要领导多次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要求,在确保供暖基础上不断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让群众温暖过冬,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重典治污,一批民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成、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严惩。其中,哈尔滨市特别出台方案,建立空气质量考核督查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建立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过去一年,黑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积极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管控机动车污染,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效果。截至去年底,全省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9台,总装机容量1018万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4721台,淘汰黄标车8.79万辆。
2017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整体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8.7%,PM10年均值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优于66微克/立方米的考核目标。
白山黑土成野生动物乐园
2017年4月3日,一只体形硕大的雌性棕熊领着5只幼崽列队行进在绥阳林业局管辖的深山密林中。监测数据分析表明,黑龙江省林区大型野生动物不断增多,这里的环境已适合东北虎豹、棕熊等珍稀物种生存。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建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一系列保护措施,不仅使境内东北虎豹种群数量稳中有升,虎豹的猎物密度也逐渐增加,特别是野猪、狍子等种群数量逐渐恢复。总面积约2.2万公顷的太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有高等野生植物768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红松、水曲柳等6种;有脊椎动物32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紫貂、原麝等7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黑熊、棕熊等42种。
针对自然保护区的“绿盾2017”专项行动,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和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关停企业18个,拆除建筑26.35万平方米。一个以碧水蓝天为目标的生态宜居黑龙江,正在逐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