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洛阳市下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具体目标:到2018年年底,全市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13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9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区优良天数在210天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围绕“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五大领域,采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措施,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全面完成年度重点治理和减排任务。
控煤——年底前城市集中供热率超过75%
●源头控煤:全市域禁止审批燃煤纯凝发电项目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控制在市域内新建燃煤设施;现有燃煤锅炉的技术改造要实现“减排”,不得因扩容而增加排放量;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积极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提高工业清洁生产程度,除火电行业外,持续压缩燃煤的使用范围和总量。
●实施电热进城:2018年9月底前北线工程(孟津至洛阳西)建成供热,年底前城市集中供热率超过75%,重点区域周边1000米范围内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
●实施清洁型煤替代:我市继续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补充措施,依托现有清洁型煤生产、仓储、供应和配送网点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机制,大力开展洁净型煤推广,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
●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2020年年底前,通过奖补政策引导,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控尘——我市将全面实施冬季“封土行动”
●落实“七个100%”:我市将严格落实房建、市政、征迁、道路、水利、绿化等各类工地“七个100%”防尘措施,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现场“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我市将全面实施冬季“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征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实墙围挡、道路硬化、湿法机扫、喷雾降尘、车辆冲洗、渣土覆盖”扬尘防治措施,解决“一路污染一带,一场污染一片”的问题。
控车——推广应用电动汽车
●严格新车市场准入: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境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70%,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我市将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减少城市污染和碳排放。
●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同时,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全市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城市监控系统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气监控平台:2018年6月底前,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控油——全市普及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提升: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全面普及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2018年5月底前,研究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货运车辆,逐一查找加油站点,依法从严查处。
控排——有色冶炼等8个行业全面达标排放
●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我市将完成化工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推广绿色示范工厂建设,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8个行业全面达标排放:2018年,全市有色冶炼、耐材、铸造、石灰、焊剂、刚玉、磨料磨具、砖瓦行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控烧——禁止任何形式的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
●露天烧烤治理:我市将取缔车载式流动烧烤,禁止任何形式的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推广立体电气烧烤炉具,逐步淘汰平面烧烤炉具,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露天烧烤行为。
●餐饮油烟监管:市城市管理部门将监督餐饮经营单位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对餐饮油烟实施收集净化,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秸秆禁烧:我市将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8年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0%。凡被卫星监测通报的秸秆焚烧案例,在省财政每起扣拨财力50万元的同时,市财政每起再扣减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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