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委会日前正式印发《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根据《任务清单》,我市今年要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共计82项,其中包括完成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全面完成天沙河等市区建成区6条黑臭水体整治、划定生态红线等。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任务,因此,《任务清单》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关键词,对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当前环境质量形势和改善要求等编制而成。《任务清单》将我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为六大类82项:一是8项中央、省环保督察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二是8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任务;三是29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四是16项水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五是10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六是11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
82项工作中有29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可谓整个《任务清单》的重中之重。据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是今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的主战场,占了总任务数的1/3,主要是为了应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严峻形势,加大治理力度而下达的。考虑到我市颗粒物指标高企,我市确定的工作思路为“以颗粒物(PM2.5和PM10)为治理主线,协同治理臭氧等其他污染物”。对工地、道路、泥头车、采石场、码头、堆场的扬尘污染控制以及陶瓷、水泥及制品等行业整治、禁烧垃圾、秸秆等措施,主要目的是控制颗粒物污染,确保PM2.5达标、有效降低PM10;进一步加强禁燃区建设、机动车和船舶排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等措施,主要目的是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协同治理臭氧。
据悉,为抓好工作落实,由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环委会的七个督导专责组(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分别作为召集单位),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市环委会督导专责组工作机制》对责任市(区)和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部分未能归入七个督导专责组督导的工作任务由市环委办督导。市环委办还将定期召开月度、季度例会推进工作,通报工作进度情况,约谈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或履职不到位的督导专责组。对约谈后仍无明显改进的责任单位由市环委办实施挂牌督办,经挂牌督办仍未能解决问题的由市环委会下达市环委会主任督查令,并提请市相关部门启动环保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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