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陕西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9亿吨标准煤以内。
《方案》要求,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兰炭等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能,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严格关中地区用煤标准,加强对煤炭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有序发展水电,加快风电开发,规模化发展光伏发电,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左右。
《方案》提出,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关中等空气污染严重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充分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推进关中和陕北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排,对省内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方案》明确,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此外,《方案》还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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