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要求针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份文件征求意见,并于4月25日前反馈。
据“征求意见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不纳入国家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由各省(区、市)实施规模管理。各省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国土、环保、规划、价格等部门和电网企业,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状况、市场环境监测结果,以及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市场消纳等条件,制定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包括五年发展规划、开发规模、年度建设规模、开发布局等,同时结合发展实际及时滚动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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