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初启动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范围涉及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全国其他部分地级市。
本次专项行动,以群众的满意度为首要标准,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全面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
为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两部门计划分三批次对36个重点城市及全国其他部分地级市进行督查,建立国家与地方人民政府上下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审核黑臭水体整治相关资料、检查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具体方式,督促各地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
本次专项行动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照工作程序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督政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