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紧接着,3月5日,七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以试点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
从规范指导政策到试点落地政策一气呵成,充分显示出政府部门对于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决心。
政策落地:千呼万唤始出来
新能源汽车的环保性一直存在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并不比传统燃油车少;二是新能源汽车使用达到一定年限后,淘汰的动力蓄电池面临回收难题,若得不到正确处理,会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质疑第二点的声音越来越多。
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目前以锂电池为主。在新能源汽车兴起之前,锂电池主要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上,电池用量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比可谓九牛一毛。因此,虽然锂电池已经应用了很多年,其回收利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是一个大问题,直到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出现爆发式增长。
在新能源汽车上,动力蓄电池以电池包形式存在,每个电池包重量可达半吨,由成百上千个电池单体组成。充放电循环多次后,部分或全部电池单体容量下降,会导致电池包总体容量衰减,衰减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整车性能。当前,乘用车通常采用三元锂电池,使用寿命大约为5年;公交、大巴车等客车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寿命稍长,大约为8年。我国于2010年开始推广新能源汽车,2014年出现爆发式增长,2017年销售量达77万辆,按照规划,2020年累计销售量将达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庞大的销售、使用量及可预见的持续增长,意味着未来几年将带来大量的退役动力蓄电池。像所有产品最终均有归宿一样,这些电池也亟需被赋予一个可接受的结局。
2012年开始,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30余项相关政策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主要以《规范条件》《指导意见》《推行方案》等鼓励和推动类政策为主,虽然在规范产业秩序、推动产业化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等方面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但实施力度远远跟不上动力蓄电池的积累速度。2016年12月,为建立强制性回收体系,切实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后一年多,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才终于迎来了《办法》的出台,此《办法》将于今年8月正式施行。
责任担当:产业链参与方共同面对
在动力蓄电池从出厂到被拆解的全生命周期中,参与方主要包括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及回收机构等。由于新能源汽车销售和运营模式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不断有诸如新能源汽车运营租赁公司、电池租赁公司、电动汽车服务维修机构等新企业参与进来。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基础,是要在众多参与主体中建立一条完善的回收渠道,保证退役的电池能够顺利进入回收系统。
因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整个产业链的最核心环节与各类参与主体的交汇点,《办法》规定,其应该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具体回收模式上,车企可以自建回收服务网点,采用回购方式回收,也可以与回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打通回收渠道。具体选择哪一种,以保障回收渠道的便捷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为原则。
动力蓄电池回收的另一要点,是如何实现高效化运作,即明确何时该回收哪些电池,这需要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督与管理,尤其要在生产源头上加以控制。因此,《办法》提出,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进行电池设计时要做到结构和材料标准化,并将技术信息公开;电池生产企业和车企应该进行必要的协同,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并建立信息档案,以提高拆卸和回收效率。
从相关的规定可以看出,《办法》的最大亮点,是确定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早期阶段的主体责任制。通过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参与方的主体责任,对相关企业形成较强的约束力,对于快速建立并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显然是必要的。
协同创新:于再利用领域掘金
目前,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车企、回收利用第三方企业在电池产业链中均以相对独立的形式存在,且回收利用第三方的存在感极低。《办法》颁布后,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不得不去关注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如何在政策约束下进行产业链协同,共同在电池再利用领域 “掘金”是关键。
一次利用不是动力蓄电池使用的终结,从新能源汽车上退役下来的电池虽然在性能上有所下降,但仍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具备更加稳定的循环利用方式,从新能源汽车拆卸下来之后,目前的梯次利用方式主要是将电池包拆解,单体电池重新组合后应用到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铁塔和储能等其他场景中。三元锂电池由于使用寿命短、安全性低,往往不会进入梯次利用环节,而是直接进入拆解回收环节,回收企业通过获得电池中的金属材料来盈利。
现阶段,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拆解回收等产业远未达到规模化阶段,一是因为大规模的动力蓄电池退役潮还未到来,二是因为回收利用成本太高,经济性弱。未来几年,一旦退役潮来临,后一方面的原因将成为制约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主要阻碍,需要全产业链想办法攻克。
创新是唯一的办法。
一方面,技术上的创新突破可以降低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成本。比如探索以电池包为单元进行检测的技术,可以去掉繁琐的单体电池检测和重组程序,从而提高效率;或者通过技术改进降低废弃电池中金属材料的提取成本等等。
另一方面,商业模式创新同样重要,让更多企业参与进来,可以打开更为广阔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以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为例,目前电池生产成本受制于上游原材料,主要是金属矿价格,随着2017年镍、钴、锰等主要金属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大幅度升高,电池生产企业的利润被急剧压缩。虽然有一些电池生产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布局,但尚未取得较好的效果。在电池存量市场不断扩大情况下,如果电池生产企业能够进入动力蓄电池回收业务,或与车企、回收利用第三方企业合作,形成产业闭环,或许能够获得更便宜的金属材料。
总的说来,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给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突破瓶颈带来了契机,而要让这个产业真正腾飞,需要新能源汽车产业、电池产业中每一个参与方将各自所具备的渠道、技术、应用场景优势等整合在一起,集合发力。担当、协同和创新,将成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三个关键词。(文/田泽普 鹿文亮 作者分别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汽车产业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常务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