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能源局26日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优先分配新电网容量,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电网企业有责任收购可再生能源公司的电量。但是,很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却无法充分有效地接入电网,俗称“弃风弃光”现象。
国家能源局的通知规定,电网企业要及时受理项目并网申请。对未落实保障性收购要求的地区,将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开发建设节奏。
目前,某环保组织正公益诉讼中国一家电网公司未能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新能源上网电量。该组织表示,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量及时入网非常重要,但目前的措施未能确保中国的清洁能源得到充分利用。他们希望新规定的出现,能推动更全面地执法。
由于电网连通性差,2017年中国浪费的风电为419亿千瓦时,占风能总发电量的12%。浪费的光电达73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总量的6%。
中国国家能源局本周表示,今年第一季度,弃风率减少到8.5%,弃光率减少至4.3%。由于过去10年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中国政府正减少对可再生能源提供者的补贴,但正寻求其他方式鼓励清洁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