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一直是我国海外投资建设的优先领域。来自2018(第十四届)中国能源战略投资论坛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由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以及签署和建设的电站、输电和输油输气等重大能源项目多达134个,在中国“一带一路”海外投资及建设项目总数中占比达40%,涉及3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4月26日,以“未来能源?开放创新合作共赢”为主题的2018(第十四届)中国能源战略投资论坛在北京召开。在主题对话环节,能源领域专家及实体企业家共聚一堂,就中企如何更好更快地参与“一带一路”展开热烈讨论。
联合国项目事务署(UNOPS)中国首席代表罗响:
我认为在“一带一路”沿线未来商业机会比较多的集中在清洁能源上。以斯里兰卡为例,中国在斯里兰卡援建了很大的火电厂,但斯里兰卡对火电厂很不感冒,他们希望中国可以帮助援建太阳能电站,这是中国政府对海外援助时要考虑的方面,同时也是很好的商机。
在新能源中,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需求量非常大,其中需求最集中的首先是亚洲几个国家,包括阿富汗、印尼、菲律宾、孟加拉、印度、伊朗;中东沙特、巴林、阿曼、卡特尔也对新能源有诸多需求;非洲的需求则集中在埃塞尔比亚、南非和肯尼亚,这些国家普遍电力基础建设比较差,可以大量使用分布式能源。
不过,虽然“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提供了历史性契机,但在推进新能源外交过程中仍面临各种挑战。主要有:新能源和传统能源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沿线国家新能源支持政策及标准的差异性问题、新能源产业融资风险,以及沿线国家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关于“走出去”,国内很多公司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是大公司,也不是国际顶尖的品牌,好像走出去困难,其实不然,往往中小型企业价格具有竞争优势、方式比较灵活,服务也更加的精细,更有基础“走出去”。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校教授査道炯: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能源机构将中国列为其associatemember(特别合作伙伴),其着力点更多是在能源消费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欧美社会习惯用中国的风电、光电装机量自我鞭策,鲜见对中国弃风、弃光现象的议论,而对中国风电、光电设备的反倾销,本质是制造业领域的竞争。
“一带一路”宏观层面的政府倡议是长期的、开放的,跨境商业行为则是短期的、定性的,因此,逻辑上成立的整体发展蓝图,并不意味着中资企业在具体国别、行业、项目上具有新的优势。中资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建设的一个基础性认知是,不因为中方投资的规模大、推动的热情高,或者是政府间反复互动、政府高层领导重视,就能成事。政府高层领导间的沟通固然重要,但是领导人相互间的承诺,还是要靠低层和底层去衔接。
对任何一个认可“一带一路”构想的国度而言,选择是双向的,中资可能受到欢迎,但对方没有优待中资的义务。中资在别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政治,就像外资企业在中国不可避免地进入了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生态一样,有一个先来后到,相互适应的舒适度问题。要记住,一些国家或社会,不见得像中国一样,政府与社会高度一致地追求高速发展,一个必须有的项目论证逻辑是,参与项目所在地的能源自我供应能力建设。
孟加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檀赫:
交通能源产业作为社会效益的提升、城市建设的基础被孟加拉国列为发展的重中之重。2017年,孟加拉政府在交通、能源行业投入的财政支出和其他生产资料共计35亿美元,占政府总投入8%。孟加拉本国企业和国际型企业交通能源领域的投资比重达到200亿美元,用于修建电站、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等具体项目,但高质量的交通工具和高效率的交通出行仍然缺乏。
以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为例,达卡目前拥有两千多万人口,在民众无法承担私家车的情况下,公共出行却只能容纳340万人。当地交通出行主要依靠公交车和CNG嘟嘟车,安全系数低,乘坐舒适性差,环境负担严重。根据美国国家环保局提供的数据,达卡市连续两年上榜全球最污染的城市。
希望“走出去”的中资企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帮助当地实现以清洁能源为基础的高效出行方式,满足当地民众基本出行的需求。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高级顾问杨富强:
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是“一带一路”中最容易诟病和忽视的问题,容易引起国外对“一带一路”有看法或居心叵测之人的攻击。中国领导人把“一带一路”发展跟联合国目标挂钩起来,这一点非常高明。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命运共同体,希望我方企业不要把弯路带到其他国家。我们讲一揽子计划,是把煤电、可再生能源、节能、电力规划都捆绑在一起,对每个国家均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带一把钥匙去开万把锁,将落后产能带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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