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作为“十三五”后三年煤炭去产能的重点,要坚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注重加强工作组织,特别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关停出清、整体退出、重组整合分类处置。
中国电力新闻网就此采访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亮。
记者:目前我国煤炭去产能的进展程度是怎样的?
徐亮:据相关部门数据,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煤炭去产能5.4亿吨,其中2017年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5亿吨,超额完成年初1.5亿吨的目标任务。2018年将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预计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公告生产和建设煤矿4980处、产能43.6亿吨,其中生产和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产能合计37亿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对“十三五”后三年去产能任务进行论证和安排,有序组织开展建设煤矿核减规模、生产煤矿核减能力和减量重组工作,不断提高煤炭产能利用率。
记者:在煤炭去产能过程中,“僵尸企业”该如何界定?如何合理处置“僵尸企业”?
徐亮:“僵尸企业”是指长期停产停 建、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
“僵尸企业”作为“十三五”后三年煤炭去产能的重点,要坚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注重加强工作组织,特别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关停出清、整体退出、重组整合分类处置。
首先,更加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关停出清一批。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推进去产能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注销等相关工作。
其次,鼓励引导相关企业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条件和市场前景,主动停建缓建资源条件差、市场竞争力弱的煤矿项目,推进“僵尸企业”整体退出。
此外,强化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加快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排查和分类处置,对于长期停建且不具备复工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去产能范围,认真履行增减挂钩、减量置换措施。
记者:随着我国加速推进煤炭去产能,有哪些去产能“后遗症”有待解决?
徐亮:随着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持续推进,关闭退出煤矿的人员安置、资产和债务处置问题已成为去产能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职工安置任务较重。随着去产能工作的不断推进,有约130万的煤矿工人将陆续离岗或转岗,大量艰巨的安置任务凸显出来。因此,在当前经济下行与产业调整交织的情况下,大规模职工分流对当地的就业承载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资产债务处置困难。去产能涉及到大量的负债问题,包括银行的负债,上游和下游企业的应付账款和企业担保等等。同时,还留下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如关闭煤矿的井筒、巷道和废旧设备以及剩余的煤炭资源等,这都成为去产能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