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消息,4月份,全省全口径发电量98.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4%。统调发电量7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1%。
其中, 水电发电量2.23亿千瓦时(不含抽蓄电量0.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6.41%(今年进入主汛期以来,受降雨减少影响,江西省主要河道水位在警戒线以下);火电发电量70.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95%;风电发电量4.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54%;光伏发电量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62%。
1-4月,全省全口径发电量391.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1%。统调发电量319.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2%。
其中,受来水偏少影响,水电发电量15.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14%;风电发电量12.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22%;光伏发电量3.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94%;火电发电量28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统调火电利用小时数1669小时,同比增加169小时。
4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05.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8%。
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8%(农业用电继续增长强劲,同比增长40.69%;畜牧业同比下降35.09%,大幅低于全国增速);第二产业用电量70.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第三产业用电量16.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1%。
1-4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2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
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2.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37%;第二产业用电量260.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9%,第二产业中工业用电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同比增长7.65(全省工业增加值前4个月累计增长9%,全国工业增加值增速为6.9%);第三产业用电量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4%。
4月份,全省购入电量7.57亿千瓦时,日均购入电力105.12万千瓦,同比增长5.35%。外购电量中:三峡电量4.4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61%;葛洲坝电量0.2亿千瓦时,与同期持平;华北特高压电量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36%。
1-4月,全省累计购入电量36.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75%(迎峰度冬期间加大西北电力临时购入力度,达8.9亿千瓦时)。外购电量中:三峡电量1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7%;葛洲坝电量0.8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1%;华北特高压电量5.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3%;西北电量9.28亿千瓦时(去年同期无电量);河南、湖北及水电应急交易等临时购入电量0.21亿千瓦时;电力余缺互剂送出电量累计0.14亿千瓦时。
1-4月,江西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含脱硫)307.92克/千瓦时;4月份,省内企业环保设施均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正常投入运行,其中:脱硝、除尘和脱硫平均投运率均在99.92%以上,外排烟气污染物(NOx、烟尘和SO2等)排放达标率也均在9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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