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自2011年广东、广西两地试点改革以来,天然气价格改革紧紧围绕“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在“管”的方面,基本构建起天然气跨省长途运输、省内短途运输、城市配气等垄断环节全产业链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在“放”的方面,目前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价格主要由市场主导形成,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天然气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出于民生考虑,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改革侧重非居民用气,居民气价改革相对滞后。价格水平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做调整,价格倒挂、缺乏弹性以及执行争议不断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清洁能源资源稀缺、质优价高。而越来越恶化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承载力迫使我们的生产、生活必须使用更多的清洁能源。价格改革正是在企业利益、公众利益和政府公共政策目标之间艰难地寻找最佳平衡点——既激发企业保障供应,又充分兼顾居民承受能力,以达到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污染的公共政策目标。时至今日,占比约15%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还是政府主导制定,并且与非居民用气还存在0.35元的平均价差。这一平均价差,承载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的慎重考量,主管部门多次论证权衡。但是,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逐渐迈向深水区,居民与非居民不协调的机制使得价格管理的难度与日俱增,也成为影响天然气保供保暖的制约因素。去年冬天的“气荒”中,到底是上游“限供”下游居民气量,还是下游借保民生之名高价“转卖”居民气量从而造成居民用气供应紧张,上下游始终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为避免今后的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价格改革已刻不容缓。
兼权熟计,谋定后动。在经历了去年的“气荒”之后,社会各界对消除居民和非居民价格价差的呼声渐成共识。主管部门最终下定决心推出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方案,迎难而上,迈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一步,是推进行业重大改革的战略抉择。此次改革,亮点在于实现了居民和非居民门站价格的“两个衔接”:一是“价格机制衔接”,今后二者将统一适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允许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使天然气竞争性环节价格基本由市场主导形成,提高监管效率,并为气源和终端销售价格的完全放开创造条件;二是“价格水平衔接”,消除二者间价差,矫正价格信号失真,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升上下游企业保供保暖的积极性。
此次改革还有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对保障基本民生作了充分的政策安排,不会对居民基本生活带来显著影响。按照终端销售价格最大提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2018年8月份全部疏导测算,影响2018年CPI上升0.02个百分点左右,估计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增支7元左右。考虑到大多数地方销售价格调价幅度低于0.35元,对CPI的影响会更小。对于城镇低收入群体,通过采取发放补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精准补贴”措施,其基本生活将不受影响。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给予补贴后负担也基本不增加。此外,国家已经要求各地通过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完善阶梯价格制度等措施,尽量降低终端价格调整幅度,减轻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当前,天然气价格改革攻坚克难已进入新的起点。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建立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需要构建起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体制改革需要与价格改革协同推进。只有加快体制改革,把竞争性环节放给市场,鼓励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天然气开采、进口,加快管道、接收站、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平开放,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通过增加竞争来降低成本,才是促进天然气普及利用的根本之道。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