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公示显示,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应清算补贴资金约189.7亿元,其中2016年为123.3亿元,2017年为66.4亿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2017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数量比2016年增加了近8成,但经核算后的应清算补助资金仅为2016年的46%,“缩水”接近一半。
据公告显示:2016年,有86家企业的512种车型申报,共计51016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1246311.3538万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50208辆,应补贴金额1233058.2724万元。2017年,有87家企业的432种车型申报,共计230616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960114.6837万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161667辆,应补贴金额664099.1825万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2016年,每辆新能源汽车平均获得补贴为24.5万元,而到了2017年平均每辆车获补减少到4.1万元,约为上一年的六分之一。
据2017年公示显示,部分车辆之所以未能核定通过,主要包括以下原因: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国家监管平台数据核算里程不符合要求、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等。除此之外还包括行驶证注册日期在推荐目录发布日期之前、关键零部件参数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电池单体型号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电池组型号及生产企业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驱动电机型号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驱动电机发票企业名称不符、企业填报推荐目录批次有误等。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是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7〕9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审核结果分配到各地方。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四部委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对于“提供虚假技术参数,骗取产品补助资格的;提供虚假推广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销售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型号、电池容量、技术参数等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行为,四部委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补助资金、取消新能源汽车补助资格、暂停或剔除“推荐车型目录”中有关产品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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