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发挥能源监管职能,认真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求,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多项工作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并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重点领域改革落地见效”三大主要任务,细化序时进度和工作安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有效开展。
一是继续抓好降成本重点工作。预计实施电力直接交易1800亿千瓦时左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5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今年已相继开展了春节、全国“两会”保电专项督查,将继续开展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防台安全督查和迎峰度冬保电专项督查,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管;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调度、光伏发电、调度交易秩序等专项监管,优先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全额收购,核电机组按能力安排发电,增加天然气机组发电量,燃煤机组优先安排容量大、效率高和排放少的机组发电。三是扎实推进价格、配售电改革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跟进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开展跨区域输电价格监审,开展电网企业财务成本专项监管,加强电价及电网企业财务成本监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增量配电市场改革,在调研基础上陆续颁发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推进增量配电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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