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介绍了美国、丹麦、英国、日本的分布式能源发展现状和配套政策,并分析了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现状、政策、标准规范,最后对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总结。
1、概述
分布式能源是新形式的供能系统,是在能量综合梯级利用理念的基础上,通过消耗一次能源天然气,产生电能、热能与冷能的分布式供能系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力度推到新高度。随着国家经济稳步提升,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力度将不断加大。本文通过对美国、丹麦、英国、日本的分布式能源政策与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国内分布式能源发展现状,为行业下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2、国外产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EnergyAgency,简称IEA)2015年发布的《电力发展趋势》统计,2013年经合组织国家的发电总装机容量达2794GW,其中燃气发电机组占比21.7%。美国、丹麦、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分布式能源项目政策支持力度、运行项目数量、行业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排在世界前列。
2.1 美国
2.1.1 发展现状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发展分布式能源的国家之一,从1978年起提倡发展小型燃气分布式热电联产技术。据统计,2000年,美国商业、公共建筑用分布式能源项目980个,发电装机容量约为4.9GW;工业分布式能源项目1016个,发电装机容量约为45.5GW。“加州大停电”事故后,美国政府将推进分布式热电联产系统作为长远发展规划,以提高供能安全性,并制定了明确的战略目标:力争到2020年在新建办公楼或商业楼群中将应用分布式能源技术的比例提高到50%,将15%现有建筑的供能系统改建成分布式能源模式,则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发电装机容量达187GW,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29%。目前,美国能源部认为,美国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潜力还有110~150GW,其中,工业领域的分布式能源潜力为70~90GW,商业及民用领域的分布式能源潜力为40~60GW。
2.1.2 配套政策
美国政府的分布式能源政策主要体现在减免部分投资税、缩短资产折旧年限、简化经营许可程序、项目并网,调动项目投资的积极性。这些配套政策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性,鼓励和推动了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发展。
2.2 丹麦
2.2.1 发展现状
丹麦是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80%以上的区域供热热源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体现了采用最有效的方式来利用有限的资源,从而带来经济优势和环保优势,使其在GDP增加的同时,没有带来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在丹麦的分布式能源系统中,其能源主要由风力发电、燃煤发电贡献,天然气的比例并不高。自1990年以来,丹麦新增电力主要依靠分布式能源系统,特别是工业用户和小型区域化的分布式能源电站(热电站)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在未来,丹麦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方向之一是区域热电厂的燃料改为天然气、垃圾以及生物质等。
2.2.2 配套政策
与传统燃煤电厂相比,分布式能源系统可以节约28%的燃料,减少47%的CO2排放,能源利用效率高。因此,丹麦是世界上分布式能源的政策最多的国家,要求严格落实。其中,能源税退税和低息贷款的政策为项目投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3 英国
2.3.1 发展现状
英国政府机构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CC)于2008年发布的《能源统计报告》指出,英国燃气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5.47GW,所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7%。2012年,英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为89.2GW,其中,燃气发电机组的比例占总装机容量的28%。随着英国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系统,在过去20a中,在商贸中心、医院、学校、机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安装分布式能源系统超过1000个项目,其中包括英国政府机构的办公楼。因此,提高了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英国政府还要求,发电项目开发商在项目上报时要考虑分布式能源技术的可行性。英国商务能源与产业战略部(BEIS)于2016年发布的《英国能源生产展望报告》表明,天然气发电已占总发电量的45%,英国2025年前要取消所有燃煤发电的火电厂。
2.3.2 配套政策
英国自2001年4月10日起实施气候变化税,初步税率将使电费提高0.43便士/(kW˙h),煤和燃气费提高0.15便士/(kW˙h)。而分布式能源项目则不需要上缴气候变化税,预计可以节省20%的能源费用。规定以热电联产为代表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允许直接销售一定量的电力。
2.4 日本
2.4.1 发展现状
受资源和位置限制,日本采用分布式能源发电、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等能源利用方式,以降低对能源进口的依赖。特别是在福岛核电站泄漏停用后,开始加速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截至2010年底,日本商业和工业领域应用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44GW,其中,商业项目为6319个,主要用于医院、饭店、公共休闲娱乐设施等;工业项目为7473个,主要用于化工、制造业、电力、钢铁等行业。
2.4.2 配套政策
燃料与售电价格关系到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经济性。日本政府通过特殊税费、低息贷款、投资补贴、新技术发展补贴等方式,保证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回报,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国内产业发展概况
3.1 发展现状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能源[2011]2196号文件《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发改能源[2011]2196号文件),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提出的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分布式能源项目装机规模达到50GW,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近3%,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的50%,初步实现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化。”
截至2014年底,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CDEC)统计的我国已建和在建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共计104个,发电装机容量为3.8GW,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0.28%,其中楼宇型0.15GW、区域型3.65GW。2015年底,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增长至205个,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7.5GW,其中已建项目105个,在建项目35个,筹建项目65个。与发改能源[2011]2196号文件提出的主要任务指标相比,完成率仅达到20.5%。
我国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主要分布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川渝等地区,装机占比约为70%。CDEC发布的2015年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情况详见表1。表1中,数量占比为目标地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数量与国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总数量之比,装机占比为目标地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发电装机容量与国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发电总装机容量之比。
由表1可见,我国的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总体发展情况为:沿海城市数量最多,川渝地区次之。
3.2 配套政策和标准
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与国外相似,政策从宏观性鼓励到实质性支持,对分布式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2011年之后,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政策密集发布,支持力度也逐步具有实质性。为了进一步做好分布式能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现梳理我国现行主要政策和标准,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充分研读这些文件。我国分布式能源相关政策和标准见表2,表2中的“—”表示无文件号。
4、总结
发达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税收补贴政策等分布式能源相关文件,覆盖了分布式能源产业链从发展规划、技术研发、投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各个环节,在初始投资补贴或优惠、燃料税豁免权、电力入网优先权、电网激励、电价形成、收益分配机制等涉及利益分配的方面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支持产业发展。
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仍处于初期,受政策影响程度大,缺少整体发展规划,财政补贴等政策不足,不同地区对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支持力度差异较大,严重影响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的积极性和经济性。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分布式能源系统具备资源保障能力和稳定性以及设备成熟度等原因,因此,分布式能源全面发展,增长速度快,成为本国或者本地区能源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和支撑。
我国分布式能源项目过于集中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的经济发达地区,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其原因在于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用户对能源价格的承受能力强,负荷需求大,有利的地理位置方便获取天然气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