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发布会,发布了《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显示,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0.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2.0%。PM2.5平均浓度比2016年下降6.5%。
值得注意的是,地下水环境方面,510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分别占51.8%和14.8%,共计达66.6%。
此外,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2018年1~4月,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良好,环境部正在抓紧编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方案。
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公报》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PM2.5平均浓度比2016年下降6.5%;超标天数比例为12.4%,比2016年下降1.7个百分点。
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郑州和济南。
在地表水方面,1940个水质断面(点位)中,优良(Ⅰ~Ⅲ类)水质比例67.9%,与2016年相比上升0.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8.3%,与2016年相比下降0.3个百分点。
同时,5100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中,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分别占8.8%、23.1%、1.5%、51.8%和14.8%。
2014年、2015年、2016年发布的环境状况公报中,地下水差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的比例分别为:61.5%、61.3%、60.1%。相对而言,2017年的比例出现了一定的上升,达到了66.6%。据记者了解,这是因为综合其他部门的数据,而且,此前环保部门主要是监测饮用水源地的地下水,这次监测范围更广所致。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介绍,我国国土、水利、环保部门均组织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各部门侧重点、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有所不同,监测评价结果不具备可比性。从国土部门监测结果来看,2017年国土部门监测的5100个地下水监测点中,较差级和极差级比例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其原因主要是监测点位数量有所变化,导致统计结果变化。
“从三部门监测结果来看,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王业耀说。
长江经济带水质好于全国平均
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到底如何?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怎么样?下一步针对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有没有新的打算。”
对此,刘志全介绍,根据最新监测结果:2018年1~4月,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良好,11个省943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72.4%,Ⅳ~Ⅴ类比例为24.1%,劣Ⅴ类比例为3.5%。应该说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好于全国平均水质。
刘志全透露,目前环境部正在抓紧编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方案,将通过狠抓污染治理,实施严格的流域空间管控,强化饮用水保护,深化污染减排,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针对长江经济带下一步水质监测工作,刘志全介绍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包括:加强考核断面水质建设,研究制定并出台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预警办法,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刘志全称,按照排查、整治、监测同步推进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先期在8051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逐步建立覆盖长江经济带所有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网络,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排污口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