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6月3日电 2017年,天津全市PM2.5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较2013年累计下降35.4%,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
这是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在近日举行的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透露的。
孙文魁介绍说,2017年,天津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09天,较2013年增加64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3、下降28%。六项主要污染物中,SO2、CO稳定达到国家标准,PM2.5、PM10、NO2浓度大幅下降,O3夏季较高。
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期间,全市PM2.5浓度均值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7%,重污染天数10天、同比下降71.4%,超额完成国家目标(PM2.5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要求;其中PM2.5浓度及改善率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分别排名第3和第5位,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针对当前天津市PM2.5、PM10、NO2、O3等污染物浓度未达到国家标准,孙文魁表示,2018年,天津将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天津的预期目标,2018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1%。(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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