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息,经企业申请,2018年内蒙古确定退出地方22处、产能1110万吨/年,比计划多退11处、超退产能705万吨/年,为计划退出产能405万吨的2.74倍。近日,该任务已下达相关盟市和部门执行。
内蒙古经信委表示,今年退出的22处煤矿均为规模小、效益差、装备相对落后的煤矿,这些煤矿退出后均申请不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自用或自主交易。
目前,这些产能指标绝大部分已置换给了内蒙古的优质产能煤矿。通过去产能,极大地提升了内蒙古煤炭工业发展质量。
2018年底,内蒙古将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期间地方煤矿退出任务。后两年,内蒙古将继续利用去产能优惠政策,推动规模小、装备相对落后的煤矿退出,将产能置换给优质产能煤矿,以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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