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6月12日电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12日在浙江湖州市举行。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时点正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满“周岁”之际。2017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5省份、8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迈入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新阶段。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会上介绍,5省份试验区建章立制,完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和机制;依托市场,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活力;多管齐下,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见到成效;防控风险,确保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行稳致远。5省份试验区积极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开展信贷风险监测和压力测试,加强绿色信贷跟踪监测评估,定期监测绿色金融发展,实现绿色金融风险的事前事中监测预警。部分试验区还建立了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办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中国人民银行初步评估结果表明,试点总体方案中85%以上试点任务已启动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末,5省份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2600多亿元,比试验区获批之初增长了13%,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在总量扩大的同时,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3月末,5省份试验区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12%。
针对部分地区反映的近期绿色项目融资成本上升的问题,陈雨露表示,这既有周期性和结构性的因素,也与我们绿色金融政策支持还没有到位、绿色项目环境信息披露不充分、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科技运用不足有关。
“要多措并举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陈雨露表示,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再贷款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绿色担保机构,综合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
在发展绿色金融时,也应注重风险防范。陈雨露强调,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往往面临着一定的环境风险,而聚焦于绿色技术、绿色新兴产业的项目也面临着投资回报期比较长、盈利能力不确定性较高等市场风险。“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必须把风险意识贯穿其中。”陈雨露强调,在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注重防范绿色发展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过度覆盖的风险以及“假绿色”风险。
此外,央行正协调各个部门深入研究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交易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宏观审慎评估等,将根据“成熟一项,加紧推进一项”的原则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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