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宁阳县堽城镇党委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在镇内城里村、大孔村、高桥村、赵堂村四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由专家小组通过了评审确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
据悉,四个村的项目建设面积共计1300余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00万元,发电千瓦按照招标单价为7140元/KW。项目预期运营20年以上,每村每年增收3至5万元。项目将确保在9月底前完工并网,后期将产生的收益对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收益分成,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
“利用屋顶和免费的太阳能资源,一定会为村里创造财富。”大孔村党支部书记丁现安对光伏发电满怀憧憬。下一步,堽城镇将继续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积极采取“政府+企业+贫困户”的合作模式,变救济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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