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陕西各地要加强管道运输和城市配气价格监管,降低过高的输配价格,从严安排终端用户销售价格涨幅。”陕西省物价局商品处处长袁大峰28日表示。
据了解,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通知下发后,陕西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增加了售气网点、延长营业时间、敞开销售,满足居民购气需求,目前陕西各地天然气购销秩序基本平稳。
“国家公布的陕西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23元,比现行居民用气实际门站价格上涨0.23元。”袁大峰表示,按陕西居民总用气量约30亿方测算,年提价金额约6.9亿元,通过适度压缩管输和城市配气环节价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率降低和财政补贴等政策,预计省内用户实际承担的涨价金额将不足3亿元。
据介绍,2017年以来,陕西相继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成本监审办法,指导各地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将非居民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进行并轨,并放开了液化天然气(LNG)、化肥和大工业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明确储气调峰设施相关价格由市场确定。
袁大峰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和调整工作,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后,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化解气价结构和气价分类矛盾,加快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和用气价格弹性机制,引导各类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缓解供气紧张形势。
此外,陕西修订公布了《陕西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地放开了一批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管理权限。截至目前,陕西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陕西省物价局副局长王锫表示,通过加强成本监审,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2012年以来,全省对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等垄断行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开展了成本监审,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437亿元,核减率达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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