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4月,德国出口电力28.878TWh,进口电力8.759TWh,净出口20.119TWh。
这期间德国的进口来源国是:法国(2.791TWh)、捷克(1.875TWh)、丹麦(1.685TWh)、奥地利(1.418TWh)、瑞士(0.569TWh)、瑞典(0.364TWh)、荷兰(0.123TWh)、卢森堡(0.118TWh)、波兰(0.016TWh)。平均进口价格为41.02欧元/兆瓦时(相当于人民币0.31元/千瓦时)。
同期德国电力的出口对象国是:瑞士(-7.243TWh)、荷兰(-6.562TWh)、奥地利(-5.379TWh)、捷克(-2.460TWh)、丹麦(-2.411TWh)、波兰(-2.236TWh)、卢森堡(-1.504TWh)、法国(-0.964TWh)、瑞典(-0.119TWh)。平均出口价格为36.18欧元/兆瓦时(相当于人民币0.27元/千瓦时)。
总之,德国出口大于进口,净出口20.119TWh(201.19亿千瓦时),但是出口价格(主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低于进口价格(主要是基本负荷的核电),相当于“净亏”人民币4分钱/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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