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从全区116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中,随机抽取了14家企业,对其开展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通报,这14家企业中,有6家自行监测开展不规范,1家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不规范,5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不规范。
通报显示,在14家企业中,自行监测开展较为规范的2家,占14.3%;基本规范的6家,占42.9%;不规范的6家,占42.9%。监测方案制定较为规范的4家,占28.6%;基本规范的9家,占64.3%;不规范的1家,占7.1%。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较为规范的2家,占14.3%;基本规范的7家,占50%;不规范的5家,占35.7%。
根据抽查,自行监测开展存在监测点位、自行监测平台不规范,没有相应监测标识,监测指标存在漏测等6方面问题。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存在监测指标不全、部分执行标准有误、缺少对所委托的第三方实验室的质量保证要求等6方面问题。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方面,14家企业普遍存在公开信息不完整、数据公开不及时,报告缺少监测点位、监测浓度、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缺少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和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局要督促相关企业于本月底前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对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下一篇: 2017年韩国新能源发电交易量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