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文件(广电市部[2018]115号)印发《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目前,新增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着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具体的政策实施方案还待下一步明确,为做好光伏并网服务、补贴结算等方面工作,降低业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光伏部分
(一)对于5月31日(含)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原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于6月1日至发文之日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仍需进一步讨论光伏补贴方案,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新增光伏部分
(一)对于发文之日起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地市局业务受理人员要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在并网受理环节告知客户最新光伏政策并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政策告知书》(见附件1),让客户了解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客户服务中心应修编光伏95598问答指引(见附件2),制定应答口径,做好客户咨询解释工作。
(二)对于发文之日起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单位继续照常做好补贴申报工作,项目能否纳入国家补贴目录以国家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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