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共建单位,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单位,全国各新能源领域科研院所和高校,全国各新能源领域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为了调动广大青年在新能源领域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带动能源产业和消费的转型升级;引领大同市新能源创新创业和转型发展,引导优秀获奖项目在大同转化落地,在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大同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全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和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举办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以“促进能源创新创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主题,采取“政府引导、机构实施、市场机制、公益支持”的模式,引导、集聚政府、科技研发机构、高校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的扶持平台,促进新能源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水平的提升,提升大同市新能源之都的影响力,吸引优秀团队和企业落地大同。
二、大赛组织方案详见附件,主要要求如下。
1.大赛分为初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在各分赛区进行,由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共建单位和合作单位负责主办,优胜团队或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总决赛。总决赛在山西省大同市举行。总决赛时间定于8月底举行。
2.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hinanei.cn)报名参赛。未设立分赛区地区的研发团队或企业本着“自愿申报、就近参赛、技术相关”的原则,选择分赛区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团队或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
3.大赛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团队或企业。报名遴选可采用会议或网络书面评审,初赛、总决赛的比赛均采用“现场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
4.大赛组委会将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运用论坛沙龙、培训辅导、融资路演、银行授信、大小企业对接等方式,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5.大赛报名项目应为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智能电网、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储能、节能等新能源领域项目。
三、大赛分赛区主办单位负责本赛区参赛团队和企业资格审查工作,并根据大赛分赛区组织要求,结合本赛区实际情况积极举办本赛区赛事。
四、请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共建单位、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单位与合作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团队和创办的企业参加比赛。
五、大同市人民政府将为参赛项目落地大同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联系人:白亚琪,13610628347,邮箱:1361062834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全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
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
2018年7月4日
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
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促进能源创新创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二、大赛目的
调动广大青年新能源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带动能源产业和消费的转型升级;引领大同市新能源创新创业和转型发展。
三、大赛时间
2018年7月-8月
四、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支持单位:大同市政府。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全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山西大同大学、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分赛区主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大赛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秘书处设在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
五、参赛主体对象与参赛条件
(一)参赛主体
1、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共建单位;
2、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单位;
3、全国新能源科研院所和高校;
4、全国新能源领域企业(含孵化器)。
(二)参赛对象
青年创新创业人员。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进行比赛。
1、参加初创组参赛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进行过工商注册的创新创业团队;
(2)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发团队,报名的科技成果一般应已完成中试。
(3)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的企业。
2、参加成长组参赛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企业。
(2)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所有报名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不良记录,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六、赛区设置
大赛分为初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在各分赛区进行,总决赛在山西省大同市举行。
各分赛区设置及主办单位如下:
1.大连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北京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3.大同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山西大同大学
4.太原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
5.青岛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6.合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7.苏州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8.宁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9.广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自愿填写《参赛报名表》,并根据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将报名表和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大赛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材料应包括参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其他与参赛项目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如有请提供)。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5日
2.各分赛区主办单位负责对报名团队或企业进行资格和报名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查,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2日
(二)初赛
1、初赛由各分赛区主办单位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团队和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初赛名称应为: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赛区初赛(××为赛区所在城市名称)。
3、初赛遴选评出优胜团队或企业(各分赛区可根据参赛团队或企业数量调整比赛轮数和遴选方式),但初赛应均采用“项目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
4、初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面对面答辩现场应进行录像,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有条件的分赛区可以采取在电视或网络媒体直播或录播方式播出。
5、初赛评委专家组由分赛区主办单位聘请新能源领域著名专家、企业家和创投专家组成。
6、初赛主办单位可自主设立初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7、初赛举办经费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分赛区报名和比赛方案,给予一定额度补贴,其余由分赛区主办单位自筹。
初赛比赛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15日
(三)入围推荐
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举办初赛情况和参赛团队和企业数量分配各分赛区入围总决赛名额,总数不超过40个团队或企业。各分赛区主办单位结合初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名单。
2、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在全国性媒体上公示入围总决赛团队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团队和企业方可参加总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
(四)总决赛
1、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按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举办。总决赛时间定于8月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总决赛前1周在大同组织参赛训练营。对入围团队或企业进行集中训练。不按时参加集训的视为自动弃权。
3、总决赛比赛采用“项目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向创投机构等观众开放,并通过电视媒体或网络媒体等进行直播。
4、总决赛评委专家组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新能源领域著名专家、企业家和创投专家组成。
5、总决赛产生初创组和成长组各一等奖1名,5万元、二等奖2名,每个3万元、三等奖3名,每个1万元,合计28万元,并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总决赛设置“最佳创意奖”1名和“最佳商业模式奖”1名,奖金各2万元。
6、大赛组委会协调投融资机构,为每个获得名次的团队或企
业提供创业投资资金共计2000万元,其中,一等奖500万元,二
等奖每个200万元,三等奖每个100万元。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18年年8月底前
九、联系和咨询方式
1、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白亚琪,13610628347,邮箱:13610628347@163.com
侯琛,15383621522,邮箱:411372271@qq.com
李东,13520279322,邮箱:ld@quankemeng.com
2、分赛区主办单位联系人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王磊,18500061807。
附录:
1、大赛报名材料清单
2、大赛报名表
3、商业计划书(成长组模板)
4、商业计划书(初创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