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方案》及《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重中之重是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在实施2017—2018年攻坚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抓好2018—2019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对巩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确定的相关年度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谋划开展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不断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与运输。要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严格督察执法,坚决禁止对企业实行“一刀切”。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强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法律支撑提供了重要保障。要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
会议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的结构、功能、承载、质量等进行系统评估,形成覆盖全域、属性完备的生态环境空间基础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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