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自2018年8月1日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免收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上一篇: 日本能否达成其政府设定的2030年能源目标(下)
下一篇: 动力电池如何绿色回收再利用已成为政府、企业和行业专家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