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在中国光伏行业2018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会上,工信部相关人士表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即将在下半年试点。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是今年4月份由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部、能源局和扶贫办等共同发布,旨在全面提升光伏制造、技术、供应、运维等方面智能化水平的一份计划。
《计划》虽然没有提出具体的量化目标,但明确指出了光伏产业五大应用方向:即工业园、建筑、农业、交通和扶贫。在“建筑”一项中,就有“推进居民屋顶智能光伏应用,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的表述。
这是“光伏小镇”第二次出现在正式文件中,第一次是在《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中——“在中东部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人人1千瓦光伏’示范工程,建设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在《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发布的同一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两份文件的推动下,诸多以新能源为特色的小镇开始出现,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部分省份的新能源特色小镇不止一处。
从方向上看,这些小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重应用,即结合扶贫、科技等政策,推动新能源技术落地。这种类型被实践最多、商业模式也相对简单;一类重产业,多是在新能源工业园或者产业园的基础上,加上光伏、储能等应用,最终形成的一种新型综合小镇。
目的不同,路径不同,但两类新能源小镇却遇到了类似的困惑:
首先,先治坡,还是先治窝?
这句话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建设中常被用到,今天仍然适用于新能源小镇。所谓治坡,即是发展产业;治窝,则是指发展周边。在早先的理念中,一定是先治坡、后治窝。这种观念在当下仍然适用——在多数小镇的建设中,新能源的研发、制造、应用首先进行,而后才是商务办公、会议会展、旅游休闲。但在国外,新能源小镇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治窝”,即改善生态、实现绿色发展。那么,这些思路是否同样适用于中国?
第二,重效益,还是重效果?
效益即经济效益,效果则指绿色效果。众所周知,新能源小镇的建设需要更高的环境要求,但环保水平的提升,也意味着建设成本的增加。据统计,多数新能源小镇的投资额多达50亿以上,东部省份一些小镇的成本预期将超过100亿元,成本回收期必然过长。即便政府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但从绿色能源革命的角度看,新能源小镇作为清洁绿色落地的代表,其示范意义更为重要。那么如何协调成本和投入的关系,以实现小镇的持续发展?
第三,学模式,还是学理念?
在建设过程中,有些新能源小镇会寻找对标对象,学习国外一些较为成功的低碳社区、低碳城市。在具体对象的选择上,则会挑选与其地理情况类似、发展目标相近的样板,然后在规划、建设等方面汲取其优点。但也有人认为,复制模式容易,但可能水土不服,理念学习虽然需要时间消化,却有助于尽快让模式落地,实现本土化。那么,模式和理念哪个更为重要?
本期封面策划通过对国内新能源、城镇化领域专家的采访,以及对秀洲、即墨、句容和长兴四地新能源小镇的实地采访,用所见、所闻和所感回答上述问题。
我们认为,由于行业成本不断走低、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中国新能源小镇具备相当良好的先天优势,并有实现“蛙跳”的可能性。但在建设思路和理念上,仍需做出调整:
在目标上,要把提升某地产业发展转为优化能源系统清洁化,以实现绿色发展为重点;在模式上,既要有政府大企业统筹规划,也需加入本地智慧,特别是公众基于经验提出的创新思路;在路径上,不应仅发展某一类或者几类新能源,要从优化总体能耗的角度,统筹区域内的用能、用水、用电、用车,实现综合利用。(文/张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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