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的水电弃水迫使四川采取措施积极本地消纳。
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设若干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争取在两三年内基本解决弃水问题。
四川大学能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光文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些政策如果能落地,对四川水电弃水有积极作用。这里有几个亮点,比如建立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探索专线供电、直供电等。
四川水电资源丰富,在过去几年开始了规模开发。“十二五”期间,四川水电投产3976万千瓦,相当于每两年多投产一座三峡电站。但是“十二五”以来用电需求却没有大幅增,四川水电电力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
从2012年开始,四川弃水问题逐渐凸显。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公司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四川电网调峰弃水电量分别为76亿千瓦时、26亿千瓦时、97亿千瓦时、102亿千瓦时、141.43亿千瓦时、139.96亿千瓦时。
不过,这些调峰弃水数字还不是最接近反映四川水电弃水的实际情况。马光文表示,调峰弃水还只是装机弃水中的一小部分。如果按照装机弃水统计,从他们看到的资料,2017年四川弃水电量达到了500亿千瓦时。
此次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多举措解决水电弃水问题。
《意见》提出完善丰水期富余电量政策。首先合理确定大工业用户丰水期用电量基数,将基数之上的增量部分明确为富余电量,其交易价格可实行最低保护价和最高限价,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实现较大幅度降低大工业增量用电电价。
另外,增设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新品种。鼓励用户特殊时段多用弃水电量。弃水电量到户电价由弃水电量交易价加输配电价构成。弃水电量交易竞价区间不作限制,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
突出对重点产业和高载能产业电价支持力度。对电解铝、多晶硅保持现有输配电价水平,到户电价分别实现每千瓦时0.30元左右、0.40元左右水平;对大数据、新型电池、电解氢等绿色高载能产业,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到户电价分别实现每千瓦时0.35元、0.35元、0.30元左右水平。
此次政策将消纳水电富余电量和降低用电成本结合起来。马光文表示,大工业电价在0.5-0.6元/千瓦时,这些措施将会很大程度的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而在居民电价方面,实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继续对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每千瓦时0.15元,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每千瓦时0.20元。
不仅如此,《意见》提出,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在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探索以“专线供电”方式较大幅度降低上网侧电价和输配环节电价,实现示范区内整体电价水平明显下降,促进高载能、特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