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可以在不排放温室气体的情况下发电,但可能造成环境和社会危害,例如受损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水质受损、鱼类迁徙受阻、沉积物运输减少以及河流的文化和娱乐利益减少。一项新的河流和应用研究将这些问题与加利福尼亚州正在进行再许可的水电项目相关联。
该研究表明,水电再授权过程中没有充分考察重要的正负效应,并指出了在没有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减少水电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的机会。
“水电运营商通常认为减少水力发电以恢复自然河流条件成本太高,但通过利用复杂的电力市场和提供电网调节辅助服务可以减少这些成本,特别是在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渗透率高的地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能源与资源小组的作者约瑟夫兰德说。与此同时,旨在保护自然河流的环保组织也必须考虑到减少水电会增加碳排放,那些电力可能会被化石燃料发电所取代。然而,在水电再许可谈判中,这些和其他一些重要的方面往往会被忽视。
(原文来自:每日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