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加强重点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9月7日,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国家煤矿安监局在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重点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会议听取山西、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汇报。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山西等重点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黄玉治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应急管理部部长办公会议要求,守住安全红线,努力实现零死亡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采掘失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瓦斯等突出问题,狠抓等级鉴定、监测监控系统、区域防突措施三个关键环节工作;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加大煤矿安全投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及标准、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设备管理、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不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黄玉治强调,要切实尽职担当履责,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从严从实从细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措施处罚。要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建立事故内部反思机制,加大事故督办、通报、约谈、警示等工作力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169起、死亡211人,同比增加20起、减少32人,分别上升13.4%和下降13.2%,形势总体稳定。但贵州、四川、黑龙江、山西、河南、陕西、湖南、安徽等8省与其他产煤省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多,分别占全国的55.0%、66.9%,是今年以来煤矿安全重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