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此次是继1998年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0年后,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再次对这部法律开展的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入海排污口设置与管理、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排污许可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基本情况,防治陆源污染物、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倾倒废弃物和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基本情况;三是海洋环境保护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情况;四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各方面对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