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14个县(市、区)进行督查、核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75个,核查点位430个。
拒绝检查问题1个。督查组对河北省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检查时,督查人员在表明身份后,该企业负责人仍以钥匙保管人出差为由,拒绝打开车间大门接受检查。
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1家,沧州市新华区1家,邢台市平乡县1家。
发现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盆盆鲜饭店1台(0.1蒸吨以下)、滦南县祥瑞纺纱厂1台(1蒸吨以下),衡水市故城县郑口洪振被褥加工厂1台(0.1蒸吨)。
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1家。
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7个。其中,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1家、滦南县1家,保定定州市1家,衡水市饶阳县2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1家。
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4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1家、高邑县1家,唐山市乐亭县2家,保定市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涞水县1家,沧州市吴桥县1家、任丘市1家;山西省太原市不锈钢产业园区1家,长治市城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安阳市北关区1家,新乡市获嘉县1家。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5个。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1家,沧州市经济开发区2家;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2个。其中,北京市昌平区1家;河北省保定市唐县1家,衡水市阜城县1家,邢台市桥东区1家,邯郸市丛台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1家,晋城市城区1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家,鹤壁市浚县2家,新乡市卫滨区1家。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2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家、赵县1家,唐山市古冶区1家、滦南县1家,秦皇岛市昌黎县1家,沧州市海兴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1家;河南省郑州荥阳市1家,鹤壁市淇县2家,濮阳市濮阳县1家。
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5个。其中,北京市朝阳区1家(排放口设置于室内);山东省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鹤壁市浚县1家(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口),焦作市解放区1家(监测口未封闭)、马村区1家(未设置监测口)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发现“黑加油站”问题2个。其中,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杞县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7个。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曹家庄村,唐山市开平区开平镇新开路;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东刘河村;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野王村,鹤壁市淇县高楼新庄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峰源鑫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当地要求(城环函[2017]102号)停产整治。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诚信环保建材厂未按照《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采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