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表示,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大幅压缩,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末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经北京商报记者粗略测算,这意味着国企负债总额至少将削减3万多亿元。
《指导意见》强调,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
此外,对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要将企业资产负债率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对其新增债务融资。
今年初,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曾表示国资委针对“央企‘去杠杆’工作”一事已做了细致安排,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国资委的政策落地。沈莹称,国资委已经制定了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控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前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要再下降2个百分点,到2017年末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虽然在去杠杆的推进过程中,央企、国企负债率均有所下降,但不可否认的是,国企负债率仍处于高位。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1万亿元,同比增长9.4%;负债总额111万亿元,同比增长8.8%,按此计算,国有企业负债率约为65%。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这是因为目前国有企业的一些内生性、结构性问题正日益凸显,一是国有企业同时肩负税收、就业、投资等职能,在去杠杆过程中,易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二是部分国有企业集中在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去杠杆又与去产能、补短板等任务相交织,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去杠杆压力。
事实上,近年来为降低国企、央企负债率,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措施。如国资委加强央企对外投资管理、强化央企参与PPP项目管理、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以及通过增资、混改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去年底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对央企PPP业务实行总量管控,从严设定PPP业务规模上限。
对于降低国企负债率的具体方法,《指导意见》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国有企业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式筹集股权性资金,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吴琦认为,未来国企降杠杆需遵循“严格控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总体原则。一方面以强化资本管理为准绳,严格控制增量债务,推动国有企业形成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以优化债务结构为主线,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推动国有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
《指导意见》强调,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国有企业。鼓励国有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力度。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
在7月17日举行的国资委年中会议上提出,下半年要稳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以拥有优势主业的企业为主导,打造新能源汽车、北斗产业、大型邮轮、工业互联网等协同发展平台;持续推动煤炭、钢铁、海工装备、环保等领域资产整合,加快推进免税业务、煤炭、码头等专业化整合,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企业内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