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2020年) 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按照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是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纲领性文件
党的十九大提出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先后强调,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求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3年取得更大成效。
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要求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污染防治为主攻任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会同环境保护厅牵头开展《行动计划》编制工作。2018年初以来,组织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分析论证,听取了有关专家意见,征求并吸纳了相关部门、各市、县(区、市)政府意见,先后十余次修改完善,提出《行动计划》的建议稿,分别于8月19日、8月27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银川都市圈区域为重点,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二、强力贯彻“五个四”总体思路
《行动计划》确定了今后三年全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五个四”,即突出四个重点、优化四大结构、强化四项支撑、实施四大行动、实现四个明显。
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防控污染因子是颗粒物(PM10和PM2.5),重点区域是银川都市圈,重点时段是秋冬季,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
优化“四大结构”,就是优化产业结构,即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调整能源结构,即削减煤炭消费比重,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加强散煤煤质监管力度,开展燃煤电厂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运输结构,包括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淘汰老旧车,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实施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油品监管,建设绿色交通体系;优化用地结构,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和秸秆、氨排放控制。
强化“四项支撑”,就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包括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细化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强化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经济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能力支撑,即健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速提升科技研发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保执法督察;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即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压实监督责任,压实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压实舆论宣传责任。
实施“四大行动”,即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攻坚行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
实现“四个明显”,就是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三、大气污染治理呈现四个方面变化
大气污染治理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一脉相承,是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新的三年行动部署和安排,既保持了工作连续性,充分借鉴和采取了过去行之有效、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又增强了治污措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行动计划》的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更加突出精准施策。在目标方面,聚焦全区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颗粒物(PM10和PM2.5),同时也对臭氧防控作了部署,一是大力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二是强化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提出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四个明显”。提出重点区域范围,包括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和宁东基地(核心区)。过去五年,银川都市圈区域大气污染问题逐步凸显,是全区大气污染增量和存量最为明显的区域,从这个意义上讲,将银川都市圈作为重点区域,能够更加精准施策,对症下药。从时间尺度上,更加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控,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解决人民群众“心肺之患”,提高老百姓的蓝天幸福感。在重点措施方面,主要是基于国家层面全国范围内源解析的结果,结合自治区实际,更加强调突出抓好工业、散煤、柴油货车和扬尘四大污染源的治理。
第二,更加强化源头控制。随着污染治理边际递减效应逐步显现,结构性的污染问题如果不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很难进一步大幅改善空气质量。因此,遵照国家要求,《行动计划》提出着力优化四个结构: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治理,加快企业达标排放,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二是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农村散煤清洁化替代,加快燃煤锅炉整治,推动新能源发展利用。三是优化运输结构,按照“车、油、路”三大要素三个领域一齐发力来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全面提升燃油品质,特别是这次提出来了加快全区铁路运输能力建设要求。四是优化用地结构,主要是增加绿地面积,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第三,更加注重科学推进。强调措施要科学合理,更加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循序渐进。对于“散乱污”企业,要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搬迁入园实施分类处置;对于清洁取暖,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煤改气”要突出重点,“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确保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两个民生保障。
第四,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切实传导压力,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同一个区域统一应急、统一标准、统一发布,实施整个区域的应急联动。
为便于执行和落地考核,《行动计划》设置了重点考核指标分解表,将PM10、PM2.5及优良天数等目标任务分解至县区,是《行动计划》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