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经过前期测算,并报请济南市政府同意,济南决定实施价格联动机制,自2018年9月20日起调整济南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含)第一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3.00元调整为3.30元;年用气量216-36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为3.90元;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4.50元调整为4.80元。此次价格调整对居民家庭生活影响较小,按每户每月用气18立方米测算,每月增加支出5.40元。自2018年9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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