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广西出台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对生产新车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按国家标准的20%给予补贴。上述措施提出,重点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研发生产轴距2.8米以上、车长4.8米以上的纯电动轿车,以及基于此平台开发的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SUV)和多功能乘用车(MPV)车型。
自治区财政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安排,对生产新车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每款车型自治区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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