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泰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要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
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削减非电工业行业用煤总量,减少直接燃烧、炼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80.6万吨标准煤以内,电煤比重达65%以上。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2018年要完成“散乱污”摸底排查工作,2019年完成综合整治。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至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