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有利于电力行业发展,市场繁荣规范,普及使用先进技术,精简机构,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实现利益的公平公正分配,为国家经济发展、电力生产者和使用者服务,使设立中央直属企业不能只以营利为目的,而要更多的承担社会责任,平衡各方利益,让政府放心、社会公平、人民满意。现就当前政府主导的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执行交易中、以及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问题提供大家商研,以利于完善。
一、电力调度与可再生清洁能源全额上网问题
电力市场的电力调度权一头联系着电网的安全运行,而另一头也联系着电力生产者与使用者的生存命运。
我国现行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两大央企垄断经营,自2000年电力体制改革到目前十多年时间经营来看,不管从电力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都损失惨重,人为的造成可再生清洁电能得不到全额上网、云南弃水、北方风电弃风、太阳能弃光现象严重,企业和居民用电得不到保证,两大电网的电能得不到合理协调,大量燃煤电能不该上网的上了,而大量的该上网的可再生清洁电能却上不了网。2006年,国家八部委已联合发文,水电全额上网、同网同价,至今仍是一纸空文,其详情难以言表。
解决建议:从国家宏观电网安全运行、可再生清洁电能优先利用、经济合理、政令畅通等要素而行,应取消南方电网公司调度权,并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另行设立国家电力调度中心),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因利益等因素造成二大电网公司矛盾与严重的本位现象,确保电力调度政令畅通。
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能调度应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次进行,在电力供应正常情况下,要保证工商企业、城市、居民、农村农民等用电者正常按需用电。
发电企业的上网调度情况和用电者的使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促使其公正、公平、合理。
二、发电企业的上网价格问题(略)
(详见《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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