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管住中间,管输与配气政策逐步落地
我国从2015年开始逐步落地天然气行业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管控中游的管输和配气这两个垄断环节的收益率,放开上游气源及下游销售环节的市场化竞争及定价机制。
1.管输费定价——75%的负荷率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2017年9月,中石油、中石化下属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执行管道运输核定价格,管道运输企业按核定的运输价格向用户收取运输费用,核定后的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目前跨省的主干管道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投资建设,未来国家将剥离两桶油的长输管道资产,组成国家管道公司促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2.配气费定价——不含接驳费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7%。2017年6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配气价格准许收益为有效资产回报率不超过7%。目前各地城市燃气都在进行成本监审,最终各地城市燃气配气的调整方案应于18-19年逐步核定完成。本次政策意图通过规范城燃配气价格鼓励燃气行业健康发展,通过降低部分地区原来配气的超额收益为燃气用户降低能耗成本促进燃气消费。
放开两头,上游气源与下游销售向市场化定价前进
1.上游供给较为集中,门站价格允许浮动但市场化仍需时日。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提出自6月10日起居民门站价格将与非居民门站价格相衔接。我国目前上游气源供给是寡头垄断格局,上游真正的市场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未来达到天然气体制改革目标后,拥有便宜气源的上游企业可以直接与下游用户签订供气协议,通过明码标价的管输和配气网络将天然气输送到下游用气企业,达到真正的市场化。
2.下游销售价格联动,城燃顺价不及预期。从定价方式来看,居民用户的用气价格是物价局统一定价;工商业用户和电厂及大工业用户则是由物价局规定最高限价,供气企业再和用户协商定价。目前,各省份的居民门站价格调整已于6月10日完成,下游城市燃气企业燃气销售价格调整还在陆续进行,但是顺价进度低于预期。长期来看,本次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改革将有利于燃气价格未来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配气环节应该同管输一样单独定价。但是由于目前城市燃气行业是特许经营制度,带来配售难以分离以及不向第三方开放等问题,配气环节的改革还将需要依靠政府接下来的政策去推进。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风险;配气价格与接驳费调整风险。(郭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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