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就开展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的杨房沟水电站,开创了国内百万千瓦级大型水电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先河,是我国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大胆创新和勇敢尝试,这也正与国家大力推进实施工程总承包制的改革举措不谋而合。”在近日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举办的大型水电工程建设总承包论坛上,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理事长张野表示。
在总承包市场,目前,国内在建的三个大型水电EPC项目:杨房沟水电站、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均被中国电建收入囊中。
“总体而言,国内水电总承包市场已经起步,日趋规范,在未来,总承包模式也将成为建筑市场的主流,总承包市场前景广阔。”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宗敦峰在论坛上谈道。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水电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创新的巨大活力,水电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变迁见证水电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体化管控平台效应初显
“针对总承包项目,中国电建建立了EPC总承包一体化管控平台,以总策划为核心的设计、采购、施工分工逐渐清晰,协同逐步加强,通过信息化实现全过程要素的管理,打通管理环节,体现总承包模式的价值,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姚强在上述论坛上强调。
在业内专家看来,从《建筑法》的鼓励提倡,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再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等的细化规范,都可以看出,我国政府一直在逐步规范和推广应用总承包模式。
杨房沟水电站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由中国电建集团水电七局与华东院组成紧密联合体进行项目实施。经历了两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参建各方也经历了一定时间的磨合,对工程的总体认知与管理理念也趋于一致,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杨房沟EPC工程通过设计优化已节约工程投资约7000万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侯靖介绍道。在侯靖看来,EPC总承包模式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方向,总承包的核心优势是设计施工一体化,双方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可以为业主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
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林看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产业链整合、专业化服务、设计引领、信息集成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过程中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保证数据的唯一、准确、全面。据了解,他们开发建立了国内首个水电工程BIM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现代化的协同办公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从杨房沟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EPC 模式能够较大幅度地调动设计、施工单位的积极性,节约资源,控制投资。不过,由于此前国内没有采用EPC模式建设的大型水电站,所以雅砻江最初不敢直接在水电建设领域采用EPC模式,而是先在单项工程,如桥梁、供水、绿化等项目上试点EPC。”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云华表示。
总承包能力评估标准亟待建立
“要处理好水电工程质量、安全、速度、效益的关系,引进国际先进的EPC管理经验,把建设一个大型的高质量的优质水电工程作为水电EPC的考核目标,而不能以EPC盈利多少作为考核目标。”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原常务副理事长李菊根在上述论坛上表示。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会长荣世立建议建立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评估标准。通过评估,引导、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兼并重组和自我完善,不断提高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大中型工程公司
在宗敦峰看来,EPC总承包模式,对承包商的能力和水平是一个检验,也是承包商综合能力的体现。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总承包市场中抢占先机,不但要有一流的施工技术,更要具备强大的融资能力、深化设计能力、设备采购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及社会资源的整合能力等,才能够具备为建设方提供总承包管理服务的条件。
“总承包模式需要承包商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优秀的项目管控能力,中国电建具备产业链一体化的先天优势,同时,在总承包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为相关方提供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姚强在致辞中强调,总承包模式作为未来建筑市场的趋势,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扶持,也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市场前景广阔。
“对于自身管理资源较弱或有限的建设单位,应优先选取总承包模式,并可引进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咨询单位可再行组建由各专业高水平专家组成特别咨询团,对总承包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优化、重大技术问题、重要施工方案等复杂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增强建设单位对总承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把控力度,但目前国内实力强的咨询企业尚待培育和发展。”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副主任包传宝认为。
张野建议,要进一步探讨如何促进工程总承包这一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推广应用,更好地发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竭诚服务于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法律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建筑市场建设管理模式的不断转变,与之相对应的法律环境也不断完善。但是,面临EPC 实践的复杂性,我国的法律仍然亟待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主要表现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核准问题、禁止再分包的法律问题、工程审计的风险问题等。”李东林在《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会长荣世立建议做好法规顶层设计。“按照建设项目的客观需求,进行全过程立法和配套政策调整,将包括工程总承包在内的多种业务模式纳入法规体系,有效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荣世立讲道。
“在我国现行的水电工程建管体制下,采用EPC模式无法减少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洪玉谈道,从近年几起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看,一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业主仍然要承担管理不力的责任,不会因为EPC就减轻处罚。
据王洪玉分析,在这种形势下,业主无法减少项目管理人员的投入,还要保留完整的党、政、工、团、财务、档案等部门和岗位,项目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基本与常规模式一致。如何利用EPC缓解业主建管压力和降低管理成本?值得行业探讨。
相关专家建议完善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尤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应深入研究,做出明确规定。明确投资主体、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的不同责任,按照市场原则运作工程总承包。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各方需共同努力,从政策引导、体制机制、行业组织、转变机制及观念、提高总承包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共同努力,推动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包传宝呼吁。
记者了解到,国际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起步较早,机制也较为完善,已成为国际市场的主流模式,国际上大型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按目前趋势分析,在未来,EPC总承包模式在国际水利水电建筑市场中的占比会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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