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持续开展。第四批次6个督查组在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贵州等6省份,现场共检查了95个饮用水水源地的292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从检查情况看,2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完成比例为78%;其他6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5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滞后,具体表现为有关地方仅制定了整治方案,尚未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存在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主要涉及海南省儋州市(3个问题),广东省佛山市(2个问题)。
对于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水源地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有效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上一篇: “新经济方法”探索新经济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