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修编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示内容,在电力方面,到2020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亿千瓦,其中外送电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
到2020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水平控制在325克/千瓦时以内,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10克/千瓦时以内。60万千瓦级机组在燃煤火电装机中占比超过40%,输电线路平均线损下降10%。
山西将加快建设三大煤电基地,做大做强煤电支柱产业。
优化发展煤电。大力发展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加快建设低热值煤电厂。推动外送电通道建设。加大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020年底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对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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