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小水电站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电移函〔2018〕333号)有关要求,韶关市浈江区湾头水电站完成自评后,省水利厅于2018年9月6日按照《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SL752-2017)组织专家对浈江区湾头水电站创建绿色小水电站进行省级初验,现公示如下:
湾头水电站位于韶关市浈江区与仁化县大桥镇交界处,距韶关市区13公里,电站装机容量为30000千瓦,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顾航运、灌溉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湾头水电站于2010年投产发电,2018年通过竣工验收,以灌溉引水管和机组发电保障下游生态需水,电站设有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过上下游水位监测生态流量下泄。
经专家组现场检查,湾头水电站生态环境友好,管理规范,项目创建绿色小水电站自评分90分,经省级复核,电站提交的基础资料翔实,现场检查评分90分,达到绿色小水电站申报要求,拟同意推荐申报绿色小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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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