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保厅近日通报了许昌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雾炮车水雾喷淋等人为干扰的问题有关情况。
据了解,2018年9月3日,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环卫大队二中队司机李瑞峰驾驶雾炮车工作时,没有遵守国控站点周边部分路段禁行的规定,在距国控站点30米左右处停车约20分钟,并且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关停雾炮车喷雾装置。
虽然经分析环境监测数据无异常变化,但是许昌市委市政府还是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责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同时责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相关涉事人员严肃问责。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直接责任人雾炮车司机李瑞峰开除处分;给予环卫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桓红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环卫大队大队长朱亚龙效能告诫处分;给予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于源诫勉谈话,责成其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写出深刻检查;给予主持工作的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世民全区通报批评。(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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