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网 | 10月11日上午,我国首个进口LNG窗口期产品的提气槽车在中海油天津、浙江、粤东、福建、珠海五个接收站顺利出站。
根据前期安排,首次试点的卸船日期预计为10月25日,卸船窗口期15天前开始预提气,提气周期45天。10月11日上午,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开始从中海油天津、浙江、粤东、福建、珠海五个LNG接收站同时开始提气,当日共计提出52车1040吨LNG。这意味着进口LNG窗口期首期试点产品已全面进入合约执行阶段。
进口LNG窗口期产品是中海油旗下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共同推出的第一个对外开放的窗口期产品,是对LNG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的积极尝试。首个窗口期产品于9月20日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由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联合体的形式成功购得。
为确保客户顺利提气,中海油作为主办方以中海油天然气销售运营管理中心为统一对外服务窗口,采用“单点卸货,多点液气态混合提气”的模式提气。该中心专线对接、统筹安排,从客户提气前的气款预收、站点报备,到提气期的计划审批、路线跟踪,再到提气后的实际气量汇总,提气金额结算,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提气服务,协助客户有效、便捷、流程化完成窗口期内的提气计划。为响应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要求,船货卸载和提气均采取热值为计量单位,更加科学和公平。
此外,据介绍,本次交易中胜通能源与振华石油组成的联合体采用保证金机制进行风险管控,后续交易实行滚动预付货款,确保合同有效执行的同时也减轻了资金压力。
据透露,第二期试点交易将于10月17日开展。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LNG贸易经理魏琳表示,中海油将不断优化规则,联合交易中心共同推出形式更丰富的进口LNG窗口一站通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现有经营模式向服务型贸易、共享模式、平台模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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