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雄韬股份发布公告称,2018年9月30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与大同市开发区睿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睿鼎”)签署《氢燃料电池汽车框架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向大同睿鼎采购不同类型燃料电池公交车300辆,总额为人民币108,000万元,其中2018年交付8.5米车型氢燃料汽车10辆,10.5米车型氢燃料汽车40辆,合计金额为13,300万元。所有燃料电池公交车的燃料电池系统由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同氢雄云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雄云鼎”)生产、制造和交付。
雄韬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公司与大同睿鼎签署《采购合同》,能够推进雄韬大同氢能产业园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做优做强,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